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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 第38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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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我迁居到这样的村庄,我能拿出什么样的理由来劝阻呢?为人民服务?笑话。毫不利己专门利人?神经病。"五讲四美三热爱"、争当"四有新人"?大傻帽。天理良心,损阴德折阳寿,伤天害理,不得好死,断子绝孙,下十八层地狱,除了这些古人的话,我想不出什么更有力量的说法。我好像出了毛病,或者是我们现在的意识形态出了毛病,很容易就能找到替损人利己的行为辩护的理由,但是却找不到有力的反对理由。天理良心,这是宋明理学的东西,被几百年来的英雄好汉斥为假道学的东西。损阴德折阳寿下地狱,这是迷信,传媒们正在起劲地反对着。反对了,打倒了,然后呢?光天化日之下还剩下什么?

明清两朝所有州县衙门的头门内,南道之上,都立着一块碑,上边刻着十六个字,曰:"尔俸尔禄,民膏民脂。下民易虐,上天难欺。"这叫戒石铭。这句话是很有分量的。说你的俸禄就是民脂民膏,这已经规定了你与人民的基本关系。说欺负小民天理不容,这又宣布了恶行将要导致的结果。这是一个无法确证的结果,所谓抬头三尺,即有神明,善有善报,恶有恶报,这些话在那时人们心目中的分量,绝对不同于现在的说笑。这种神秘的威胁是永远无法证实,也永远无法打消的,它永远是一把悬在贪官污吏头上的剑:欺压百姓不得好死。就算得了好死,地狱里也有油锅等着你。你可以不信,但是又不敢完全不信。就是"迷信"的力量。我们可以说这是神道设教,说这是胡扯,但是你发明一个既不胡扯又有威慑力的说法试试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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