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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三章 折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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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初采购的乐器和设备,每一样都是李谦最后圈定的,所以,他当然知道目前工作室这边都有什么乐器。推开一间练习室的门打量了一下,眼看只有两把吉他和一架钢琴,他就只好一边让何润卿稍等,一边叫了齐洁去打开乐器库的钥匙,亲手挑了一面非洲鼓出来。

嗯,金贝鼓,西非曼丁文化的代表性乐器。

这乐器李谦并不是太熟悉,但上辈子好歹也算玩过一段时间,现在估计手生了,但熟悉一下,应该还能凑合玩一玩。

而且关键的是,李谦觉得用这个鼓来伴《娘子》,实在绝配。

然后,何润卿目瞪口呆地看着李谦把金贝鼓放好,又搬了把凳子坐下,一时之间,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。

常理来说,玩音乐的人,一般至少都会几样乐器,最基础的,比如钢琴,比如吉他,你可以不是很精擅,但至少得会一样两样的,而对于能把某样乐器玩得特别好的人来说,一通百通这个话,也是很合适的,像李谦,前世吉他弹得不错,鼓和贝斯就只好算是入门,除此之外,杂七杂八的乐器,他至少会个七八样,说不上精通,但拿来做个样子秀两段,没问题。

到了这一世,他甚至又去学了唢呐和马头琴。当然,目前来说,水平很次,仅仅处于勉强不算难听那个层次,但是要知道,他才只学了没多少天啊。对于一个乐器的门外汉来说,音乐圈内部的这些人学习新乐器的速度,估计能惊掉一地的下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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