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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 第67章 擂台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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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7章 擂台战

殿试的最后一科是擂台比武,只有十个人参加,也就是主考官亲自选出来的那十名进士。

擂台比武的规则是圣祖刘禅一统天下时候设定下来的,二百多年来都没有改变过,在长生看来这规则既很公平,可又很奇葩。

擂台比武中点到即止,而且不准使用暗器,当然擂台比武刀枪是不长眼睛的,受伤是没法子避免的,所以一般情况下只要不出人命就行,如果在擂台上打死人,会依照大雍律例处理。

擂台上两人比试,胜者留在擂台赛,败者下台,但是败者仍然会拥有继续挑战的机会,只是不允许挑战曾经战胜过自己的对手,也不允许挑战自己战胜过的对手。也就是说从理论上一个人最多会打九场。

当没有人愿意上去挑战或者没有人能够上去挑战的时候,这一科算是结束了,而最终的排名并不是根据擂台的胜场次决定,最后站在擂台上的人也不一定是状元,最终的状元、榜眼、探花还是由主考官根据各自的表现钦点。

这种规则最大限度的削弱了运气等突发因素的影响,考生如果一个不小心失手,仍然有继续再战的机会,而且如果有人连续站在擂台上,会遭遇到车轮战,除非是实力远超过其他人很多,否则是根本不可能连战九场得。

一般情况下,十名进士当中实力比较弱的人会率先登场较量,目的自然是为了尽早在主考官面前表现一下自己,如果等到厉害的人上台以后,那些实力偏弱的就算是去挑战也会被打下擂台,如此反倒是被别人表现了一番,没有人愿意成为别人的垫脚石。而实力比较高的选手也都会默契的选择在最后出手,目的则是为了保留体力防止被其他人车轮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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