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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〇一一章 请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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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林大郎娶李翠梅之前,林家的家境虽说比不上李家,可也比现在强的多,不然一个普通的农家,哪里会有这三进的大院子。

林伯嗣六岁开始启蒙,到四十岁上连个秀才都没考中,父母觉得他不是个读书的料,劝他干脆放弃算了,家里过得也算富裕,有肥田百亩,中等田地百亩,坡地也有二百亩,家中不但有签有死契的仆人,也常年顾着长工,只要勤快着点,即使他没有功名在身,也不会缺了吃喝。谁知这林伯嗣一心要考取功名,非说父母偏心老二,对自己不公,执意要分家。

林伯嗣别看读书不行,生孩子倒是积极,一口气生了九个。考虑到大房人口多,所以分家时,所有田地按等次各分给林伯嗣六成,老两口和林仲嗣留了四成。至于家里的下人,除给大郎留了一个从小一起长大的伴儿,就是大郎口中所说的贵成,还给老两口自身每人留了一个贴身伺候的下人,其他下人全给了老大。林仲嗣在外做捕快,有他自己随身伺候的人,童氏觉得家里人口简单,没必要留人伺候,她也不耐烦身边总有不相干的人晃悠,所以分家时一个下人都没留,就连她自身带来的人也一块儿放了自由身。

林伯嗣对长工很是小气,不但工钱骤减,饭食也克扣的厉害,时间长了,便没人愿意给他扛活。他想把地租出去,可是要的分成太高,也没人愿意租,只好自己种。从小读书,林伯嗣哪里种过地,不出几年,卖的卖,荒的荒,两百多亩地就只剩下十几亩了,家里的下人也被他卖了个精光,要不是林大郎和李翠梅机灵,早早放了贵成和李翠红,还有嫁到林大郎姑姑家的李翠莲自由,这三人现在也不知会流落到何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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