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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章、初试金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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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论上一世还是这一世,是勋就压根没有正经学过骑马。虽然伦家曾经说过:“是个人就会骑马”,但那是指跨在马背上随便遛跶而已,并不是人人都能让马跑得起来,自己还能坐得稳当的。当初从氏家庄院出来,是勋第一次骑马,那是一匹小儿马,脖子挺直了还没他自己高呢。后来跟太史慈在黄县上岸,问一老头儿借马,那老头给的哪儿是马啊,分明是骡子嘛,而且他们进入黄县城,一路上人民百姓是夹道欢迎太史慈啊,压根儿就不可能跑得起来。

可明天不仅仅是骑着马出门踏青,据说还得射猎,就他这垃圾骑术,不从马背上掉下来摔个七荤八素的几率,估计直追在běi精三环主路当间儿躺一整天不被车压的几率。不行,得想个好法子才成。

等回到了自己屋中,他便叫来服侍自己的老奴,一边比划,一边在片木牍上用毛笔画了幅简图,让老奴去找人尽快做出来。他画的是一对马蹬,以木削刻而成,上下两部分榫合、黏牢,再接以皮索。象是家这种豪门,家里都设有些简单的工坊,日常器具很少外购,全是自家做的,比方说纺织、制衣、打造家具、夯土造砖,等等。当然啦,一般情况下做这些东西的也都不是专业工匠,而是家里有一定手艺的奴仆。

因为那时候商品经济极其不发达,当然不可能出门右拐就一家“seveneleven”,左拐就一栋“家乐福”,想要啥有啥。一般情况下,就算国都剧县城里,也只有三四家手工作坊,小玩意儿得靠十天半月一趟城门口的集市,大玩意儿都得临时雇工来做。所以象是家这种豪门,干脆就内部自给自足得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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