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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 第14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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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苦役的地方才算是真正的监狱。三十年代民国时期一般不叫监狱,而叫苦窑,挖石头、挖矿、挖沟,什么苦就干什么,苦役时间通常也就五六年,能撑过去的,还有一条小命活着回去,不注意的也就死在异地他乡了。监狱一般都是一排一排的平房,几十个人关在一间大房子里面,非要形容的话,就是类似于集中营那种关押风格。而四十年代的监狱管理,可不是现代这个样子,犯人是没有什么人权的,也没有什么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的说法,你去做苦窑,只要不是死罪,管犯人的长官高兴了就能把你放了,不高兴,让你做到老死也可以。 这些囚犯一般都在一些荒野边远的地方服刑,因为看守的人力有限,加上地方也大,所以外出劳作时逃脱的机会比较多,身手腿脚好的,说跑了也就跑了,跑了可不能再被抓住,逃狱的罪名在当时可是大罪,抓住了绑结实一百棍子下去,不死也废了。

其实在外出劳动时逃跑还不能称之为越狱,漂亮点的叫法是逃狱,说句不好听的也就是逃跑而已。而越狱都是比较有技术含量的,被禁闭在一个监狱里的牢房内,还能想办法跑了,这才叫越狱。中国文字比较形象,“越”字本来就有翻越高处、跨过、超过等这样的意思,是一个比较有行为难度的动词。提到越狱,大家也都会想到,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,从看守严密、又有高墙阻隔的地方逃出去,真的很难。所以,在冯进军的脑子里,这个张海峰一进来就要越狱,要么是他信口雌黄不自量力,要么就是他经过精心准备的,再就是他故意试探冯进军是不是有越狱的念头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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