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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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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为允况集团下属的夜总会,紫唇夜总会坐落在城市的黄金地段,保持了这个城市最一流的声光设施与最持久的上座率。夜总会里头永远是烟雾弥漫的,这股弥漫的烟雾使变幻的灯光有了质感,有了飘浮感与纤尘的颗粒状,色彩有了着落、吸附,浅蓝、橙黄色、粉红都不再是抽象的色与光,成了一种“物质”,笼罩在半空,游移在人与人之间的空隙之中。人们拥挤在夜总会,各人说各人的话。而这些声音汇总起来之后,“说话”反而失去了语言的意味了,嗡嗡的只是声音。而舞池里光怪陆离,美人的小腿宛如海底的藻类,密密匝匝又齐

整又参差,随节奏摇曳,随光线变更颜色,成为温柔富贵乡里最经典的动态。空气中洋溢着贵重烟丝的气味、香水的气味、脂粉的气味、头发的气味、腋汗的气味,甚至拥抱与吻的气味。乐池里头乐手们的动作都夸张了,小号手的双腿是弯着的,身子是后仰着的,而爵士鼓的鼓槌决定了整个夜总会的节奏,这种节奏带有本能的意味,每敲一记都仿佛碰到了鼓手的疼处,有一种痛感的鲜活。只是鼓手的头发像液体,涌来涌去透示出波浪的某种努力,永远想爬上岸来,永远也爬不上去。

耿东亮从来都没有泡过夜总会,这种喧嚣与斑斓和他的生活离得很远,差不多完全在他生活的背面。这种活法被称作“夜生活”,是他的学生生活里的空白地带。中学时代母亲看得紧,母亲从不让他到“那种地方”。而进了大学炳璋看得就更紧了。母亲是步步紧逼的。可是炳璋不。炳璋的耳朵真是锐利极了,你要是少睡一夜的觉,他的耳朵立即就能从你的发音气息上辨别出来。“嗓子要休息,你就必须睡,”炳璋说,“歌唱家有一半是睡出来的。”炳璋有一个很古怪的比喻,他总是把睡眠说成“液体”,而你的嗓子必须尽可能地泡在“液体”里头,否则就会干掉,失去了滋润与弹性。好的声音应当是盛夏里头的芭蕉叶,舒张、松弛、光润、茂盛,水分充足,色调饱满。“嗓子是你体内最娇气的孩子,你必须时时刻刻惦记他,保养他,宠着他,否则他就闹。歌唱家只能有一种活法,自珍、节制。”耿东亮不敢不“节制”,除非他不再见炳璋的面。“嗓子”是永远不能替你说谎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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