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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 第55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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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16-01-30 07:06:3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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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夏之凰--深度解读武则天

(39)大唐天后的建言十二事--03

【最为重要的第九条:借助丧礼制度改革提高母亲地位】

从后来武则天称帝的结果来看,我认为这十二条中最关键的是第九条:父在为母服齐衰三年,字面意思就是父亲在世,为母亲服“齐衰”三年。“建言十二事”中其它十一条,她的详细阐述都已失传,唯独这一条,她的上表居然得以保留,便是《请父在为母终三年服表》,《唐会要》中全文照录。文章不长,贴出来看看:

“夫礼缘人情而立制,因时事而为范。变古者未必是,循旧者不足多也。至如父在为母服止一期,虽心丧三年,服由尊降。窃谓子之於母,慈爱特深。非母不生,非母不育,推燥居湿,咽苦吐甘,生养劳瘁,恩斯极矣。所以禽兽之情,犹知其母,三年在怀,理宜崇报。若父在为母服止一期,尊父之敬虽周,服母之慈有阙。且齐衰之制,足为差减,更令周以一期,恐伤人子之志。今请父在为母,终三年之服。 ”

按旧时的丧服制度,为亲人服丧是分等级的,有五种不同的规格,就是人们常说的“五服”。这五服分别是:斩衰、齐衰、大功、小功、缌麻。五服,强调的是宗法秩序,以丧服规格来体现家庭内各成员的尊卑。一家之中父亲最尊,所以如果父亲去世,儿子和未出嫁的女儿要服最高规格的“斩衰”之丧,并且服三年。那么对于母亲呢?就分两种情况,如果父亲已经去世,就为母亲服“齐衰”三年,年份一样,规格比父亲低一等;如果父亲在世,就只服“齐衰”一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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