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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 第320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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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14-11-14 09:50:58

03取消贱籍(1)

清朝雍正年间,在中国山西和陕西境内有这样一群可怜人:男子读书却不允许科举为官,女子成年之后就被充入教坊司做官妓。他们的户口被单独登记在一本册子上,地方上有什么差役,都会差遣他们。不仅官府欺负他们,地方上的富户也肆意肆意凌辱他们,家里有什么红白喜事都会叫他们来吹拉弹唱。

一句话说,这是一群没有基本人权的人。

官方给他们的称呼是乐户。

生命的循环往复对乐户们来说完全是一个痛苦不堪的轮回,他们的后代世代承袭着他们卑贱身份,禁止和普通民众结婚。

中国传统社会体系中,“士农工商”四民构成社会的四大阶层,也是社会的主体。但是显而易见,有些人是不能归入四民体系中的,他们是游离在四民体系之外的。例如大家都有所听闻的算命先生、**这些人,显然不能算四民。

这群游离在四民体系之外的人,我们今天称之为“游民”(今日游民生活状态可以参看徐童的纪录片“游民三部曲”:《麦收》(Wheat Harvest)、《算命》(Fortune Teller)、《老唐头》(Shattered)),古人称之为“贱民”。

贱民的存在是一个很普遍的现象,世界上其他国家大多也有,最有名的当属印度。印度的种姓制度一直受人诟病,婆罗门、刹帝利、吠舍和首陀罗四大种姓间等级森严,各等级间极不平等,也禁止流通。但鲜为人知的是,在四大种姓之下还有更惨的一类人——贱民。贱民没有丝毫权利,他们在街上不许穿鞋子,在任何地方必须时刻站立,婆罗门如果杀死他们也不用承担任何罪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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